半岛记者于红靓
前三个季度为241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238.49万元,12329服务热线实际人工接听来电26万个,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10月31日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玉成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住房公积金执法与客服平台服务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访谈中就多个热点问题进行了答复。
前三季度共立案执法356件
王玉成透露,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青岛市依法有效落实,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不断提升各项业务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还建立了一支专业执法队伍,并在各区市派出机构设立了执法受理窗口,直接受理职工维权投诉,对侵害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的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今年前三个季度,中心共立案执法356件,为241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238.49万元。
今年以来,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实际人工接听来电26万个,提供自助语音服务33万个,成为了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了解公积金、用好公积金的重要窗口。
同时,为方便客户办理公积金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启了“5+2”延时服务新模式,各管理处营业大厅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安排值班人员为预约客户办理业务,在工作日还提供午间值班服务和未结事项延时服务。今年6月推出延时服务以来,非工作时间共办理业务9942笔,提供现场咨询3747人次。
13家银行可办商贷自助提取
王玉成介绍,目前,偿还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办理商贷自助提取业务,目前业务已开通13家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青岛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
有网友询问单位将公积金以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这样可以吗?王玉成介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因此,单位不能将住房公积金以工资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应依法按时、足额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即使单位和职工作出不缴住房公积金的有关约定,但因与法律、法规相违背,所以并不能免除单位和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
针对网友关注的公积金缴存基数,王玉成透露,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其中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上限标准。如果单位未依法为职工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可携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发放证明到单位所在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行政执法专柜现场咨询,符合立案条件的,该中心将依法查处。
另外,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一是现场投诉,职工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单位所在辖区的管理处行政执法业务窗口进行投诉举报;二是电话投诉,发现单位存在未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违法行为的,职工可拨打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12329进行投诉举报。
待业人员也可缴纳公积金
访谈中,有网友询问,公积金贷款额度能否提升,王玉成透露,岛城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政策将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岛城公积金资金使用状况进行动态调整,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有网友询问待业人员缴纳公积金情况,王玉成介绍,根据规定,在岛城行政区域内的自由职业者,符合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且在岛城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可以以个人名义到该中心任一管理处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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