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8日讯为提高贷款业务办理效率,降低职工申贷成本,28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19年11月1日起,职工在申请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需作出书面承诺,无需再提供二手房评估报告,户均节约评估费支出500元,优化再造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据了解,新政规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总价款按照以下标准确定:申请办理二手房单纯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总价款根据网签合同交易价格确定;申请办理二手房组合贷款的,房屋总价款根据网签合同交易价格和组合贷款银行提供的住房评估价格就低确定;对房屋总价款有异议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评估价格确定。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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