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8日讯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决定自2019年10月8日起,提取业务办理要件取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
据悉,提取业务办理要件取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具结书(租赁住房提取使用)、授权书(商贷自助提取签约使用)。业务办理时职工应出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其他办理要件和办理流程等事项不变。
另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可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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