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3日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青岛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保暖工程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导则主要针对改造重点,明确了外墙、屋面和外窗节能改造技术标准要求,其中外墙改造传热系数在省标准的基础上又有所提高,属省内首创。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通过加装外保温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保温性能,改善城市环境品质和居住舒适度,被广大市民称为“节能保暖工程”。
《导则》主要包括:总则、基本规定、节能保暖改造方案、建筑围护结构节能保暖改造、粘贴聚苯板外保温体系、施工质量验收等章节,适用于青岛地区的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保暖改造,居住建筑主要包括住宅及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导则》不仅对设计规范进行了强调,同时还对施工中的各种技术细节进行了明确。如,第五章中提出,当屋面改造需要增加荷载时,应对原房屋结构进行安全复核、验算;当不能满足节能保暖改造要求时,应采取结构加固措施;屋面进行节能保暖改造时,应保证防水的质量,必要时应重新做防水等。(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傅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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