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7月9日讯 近日,市财政局发布消息称,2015年以来,市本级合计投入8.28亿元,用于支持燃煤锅炉改造、工业污染治理、黄标车淘汰、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扬尘治理、监测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课题研究等方面工作开展。同时,加大争取上级支持资金力度,共争取上级资金1.04亿元,其中,省补偿奖励资金6820.5万元,上级资金全部用于污染源治理、监测能力建设、燃煤锅炉改造等方面的项目。
实施重点向蓝天保卫战倾斜
市财政在实施重点上向蓝天保卫战倾斜。一方面,开展燃煤锅炉改造,自2014起实施燃煤锅炉改造补助政策,对完成治理的企业进行奖补,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按1:1比例共担,截至目前共补助区市4.31亿元。在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基础上,继续提高治理标准,积极推动开展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243台2.6万蒸吨锅炉的废气治理。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2014年青岛市在省内率先出台了基于空气质量改善的生态补偿机制,以四项污染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作为考核指标,并创新性地引入秸秆焚烧和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考核指标,对完成目标的区(市)市财政按照改善程度给予奖励,未完成目标的区(市)则需向市财政缴纳生态补偿金。截至目前,已下达2014年-2018年市级生态补偿奖励资金8698万元,区级上缴生态补偿金300万元。
助力空气质量优良率升高
此外,青岛市还开展黄标车提前淘汰,自2011-2015年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和“黄改绿”补贴政策,对国0、Ⅰ、Ⅱ黄标车提前淘汰和“黄改绿”实行差别化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按1:1比例共担。累计下达市级补助1.19亿元,淘汰黄标车23169辆。记者还了解到,为做好打好未来的蓝天保卫战这个硬仗,市财政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政策储备,提前谋划下步重点工作。深入推进老旧车报废,根据国家柴油货车淘汰政策,充分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探索制定老旧车报废地方性补贴鼓励政策。
据介绍,近年来,通过大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提升,市财政局积极运用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从青岛市2018年较2015年数据对比看,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分别改善33.3%、23.4%、64.3%、6.1%,空气质量优良率升高4.7个百分点。
(记者 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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