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李晓哲报道
本报5月23日讯“喂,你好。请问是青岛市行政审批局吗?我是一家本地企业,我们在外地投标过程中碰到了一个难题……”4月下旬,青岛市行政审批局接到了一家本地绿化企业的求助电话,经了解,这家企业在外地参与投标时,招标公告中要求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方可参与投标。可早在2018年,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之一,市行政审批局已取消了中标项目合同备案,投标企业可以网上办理相关业务,可面对外地投标的“特殊要求”,这可急坏了企业负责人。情急之下,企业负责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打通了这个电话。
了解到企业的困难后,市行政审批局决定打破常规,为企业提供了符合法规要求的证明文件,帮助这家企业顺利通过了资格审查。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合同备案本来就是为企业减负、优化政务服务的利企之策,但本地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当地的各项‘特殊要求’,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企业也有诉求,我们一定会根据企业需要提供‘私人定制’的个性化服务。”
看似一件小事,实则反映的是市行政审批局从上到下办事维和作风的转变,是服务企业群众意识实实在在的提高。除了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今年市行政审批局还积极推进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全程电子化建设,通过取消投标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投标保证金自动缴退,堵塞泄露潜在投标人信息漏洞;推行远程电子投标、评审专家电脑自动抽取等,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分析投标文件信息相似度,从源头上消除围标串标隐患,全面预防和打击围标串标行为,努力营造阳光透明、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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