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马正拓报道
本报5月22日讯日前,青岛市印发了《关于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关系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对青岛巡游出租车经营关系政策进行调整,明确车辆产权、经营权属车主。同时建立车主自主选择机制和企业、车主双向选择机制,车主可以在自主经营和合作经营两种经营模式中自主选择。5月22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文件,对此次政策调整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新政策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明确将车辆产权、经营权等相关证件登记在车主名下。强化了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建立车主自主选择机制和企业、车主双向选择机制,车主可以自主选择经营模式,选择自主经营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其他许可条件;选择合作经营的,应当与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按照权责对等、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合作经营。
此外,新政策坚持经营权有期限无偿使用,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健全考核标准,形成经营者、车辆、驾驶员三方考核体系。强化退出机制,对经营权使用期限内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收回经营权重新配置。
据悉,率先出台政策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关系青岛在全省属于第一个,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政策宣讲。6月1日起,开始办理相关证件,公安、交通运输、审批、税务等部门将开通绿色通道便捷办理。
新政实施后,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将结合正在进行中的出租汽车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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