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徐军王鑫鑫
春暖花开,气候宜人,青岛的春天终于在这个五月绽放了。很多市民走亲访友、出门游玩会选择自驾。然而,春天天气多变,心脑血管病、感冒、肠胃疾病多见,而且受季节影响,情绪变化大也会导致心理精神类疾病复发。在此时,服用药物是必不可少的。可是您知道吗?如果您正在服用某些药物,是不宜驾驶机动车的。酒驾的危险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话题,但关于“药驾”带来的潜在危害,您又知道多少呢?本期周刊,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邢曼药师带您一起来了解关于“药驾”的小知识。
药驾是导致交通事故重要原因
自从醉驾入刑之后,加上交警部门的严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深入人心。
然而,随着私家车越来越普及,与酒驾具有类似危害的“药驾”导致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邢曼药师介绍,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药物之后可能产生嗜睡、视力模糊、定向力障碍等不良反应,这些因素会影响驾驶员的感知特性、判断特性和操作特性,严重影响驾驶人的驾车安全。国内外资料均显示,服用某些药物后驾驶机动车已成为当今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记者检索发现,在全国范围,药驾引起的交通事故的消息众多。一个典型的案例发生在福州鼓楼区北二环路长冠城路段,一辆小型面包车撞到了道路中央隔离护栏,车辆驾驶人受伤,对向车道一辆私家车被撞开的护栏刮擦。交警调查发现,驾驶员在驾驶前有吃感冒药,精神状态不佳导致驾车撞护栏。
据媒体报道,我国用药后驾驶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总交通事故的10%左右,与此同时调查发现在致命性交通事故中服用抗组胺药(扑尔敏)所引发的事故率占72%,服用镇静药和抗抑郁药所引发的事故率达97%,而酒驾所引发的事故率是87%,由此可见,服药后驾驶所造成危害不亚于酒驾,不可小觑。
不仅精神药或麻醉药威胁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实际上,对于“药驾”来说,不仅“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会影响到驾驶员驾车,有些在服用以后容易导致困倦、嗜睡以及头晕的药物,也是司机们需要远离的。例如在以60km/h的车速进行换算,瞌睡3秒差不多相当于盲开50米,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至少约需20米,再快的反应速度都很悬。而如果在高速公路上时速达到120公里,瞌睡3秒钟车辆已向前盲行100米,遇到紧急情况,驾驶人员很可能来不及做出反应。
参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分类和临床用药须知,常见的有7大类药物在服用以后应禁止驾车,这7大类药品包括: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镇静催眠药物、抗过敏药物(抗组胺药物H1受体)、抗精神病药、解热镇痛药物、抗高血压药物、抗心绞痛药和降糖药物等。
另外,中医专家介绍,中药里面宁心安神的药物可能会具有镇静嗜睡的效果,如药物朱砂、珍珠、琥珀、酸枣仁、柏子仁等,在服用这些药期间也应注意可能会引起嗜睡困倦相应的问题。
购药时主动表明“我是司机”
如何避免“药驾”?
邢曼药师提醒:就诊或购买药物时主动表明“我是司机”,尤其是大客车驾驶员以及出租车驾驶员,更要提高警惕,请医生或药师尽量避开会对驾驶员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普通常见感冒,建议您选择不含抗组胺成分的药物。
在用法、禁忌症和副作用方面都要认真考虑,不可超剂量用药,还要尽量避免药物在血药浓度峰值时间驾驶车辆。其中最容易导致就是抗过敏药物和感冒药物,在使用这类药物时特别注意,一般服用感冒药6小时后驾车相对安全。降糖降压药物建议选用疗效平稳的缓控释制剂。
服药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关注“用量、副作用和禁忌”。如有“可见嗜睡、困倦”或“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等字样,则服药期间不宜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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