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5月14日讯 14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高新区领秀·珊瑚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现已装修完成具备配租条件,拟于近期组织部分房源公开配租,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6.66元。
租金标准共分为四档
据介绍,日前,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文件,确定该项目同地段同类住宅市场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6.66元。根据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承租家庭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共分为四档,分别为:第一档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元;第二档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的30%确定,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5.00元;第三档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的50%确定,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8.33元;第四档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的70%确定,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1.66元。
公租房补贴范围再扩大
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2019年4月1日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户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收入条件由现行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10元 (含),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含)。
调标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高于1810元、低于2936元(含)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4元。以上三区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且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810元至2936元区间的家庭,可在市场自行租赁房屋后,自4月1日起持租赁合同(原件)、租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到户籍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市南区为社区工作站)办理登记手续,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签订租赁补贴协议,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拨付租赁住房补贴。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和高新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正在会同区财政部门加紧确定本区域内的租赁补贴标准,待确定后将及时启动补贴发放工作。
(记者 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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