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从4月15日开始,国管公积金在贷款政策上将与市管公积金类似,不仅实现“认房又认贷”,而且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根据通知,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通知主要针对的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青岛本地市民并无太大关系。李德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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