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刘玉凡通讯员李旭东报道
本报4月12日讯近日,海伦路派出所民警连续接到三名受害人报案,称自己在青岛市山东路某小区租赁房屋,但到了入住日期后,房主以各种理由推辞,无法顺利入住。民警经调查发现,三人租赁的是同一处房屋,房主均为贺某(女,38岁)。2月24日晚,贾先生签订了一年租赁合同,转账给贺某半年房租21000元;2月27日,何女士交纳一年租金和押金共计人民币40800元;3月18日,刘先生也交了半年租金24200元。三名租客在到了租住日期后都与贺某联系要入住房屋,但贺某先是不接电话,不回微信,几天后又对三人说其父亲因为心梗在北京住院,自己无法回青,三人在等了10几天后仍不见贺某联系自己,便要求退房,但贺某称无法退还租金,三人只能选择报案。
贺某称自己因为从小额贷公司贷了不少钱,现在自己连利息也偿还不起,便想将自己的房子多租给几个人收取更多的租金用来还债。目前,贺某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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