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8日讯(记者赵波通讯员王赛)青岛沿海迎来渔汛期,各类渔船违规在青岛港主航道捕捞渔获,妨碍商船通行,极易发生撞船事故,18日,青岛海事局发布防撞提醒。
青岛海事局工作人员介绍,进入3月后,当地渔民经常成群进入航道、锚地等商船通航密集水域进行捕捞,青岛港主航道内渔船日均达120艘次,为水上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3月2日,在青岛港前海主航道内,正常出港的马绍尔群岛籍集装箱班轮在避让正在主航道内进行拖网捕捞作业的木质渔船“鲁胶南渔养XX”过程中,刮碰到其船尾拖网,致使渔船翻扣,所幸无人员伤亡。
经青岛海事局调查,该起事故是一起典型的渔船碍航导致的商渔船碰撞事故。事故发生时,青岛港主航道有雾,能见度约1海里。事故渔船为“三无”套牌船,船员无适任证书,在禁止捕捞的主航道内且在能见度不良的环境下非法从事拖网作业,且作业过程中未显示相应的号灯号型,未保持正规望,最终被过路商船刮碰渔网导致翻沉。
为全力保障青岛港主航道的安全,青岛海事局利用目标全程监控、VTS助航服务等高新技术,同时加大海上巡航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在重点海域、主要航路、涉渔险情事故多发区等开展巡航执法行动,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商渔船碰撞。将来青岛海事、渔业、港航公安、港口集团等单位将联合成立“渔船碍航综合整治办公室”,进一步加大对航道、锚地等通航密集区的海上巡逻,对从事捕捞的碍航渔船实施强制手段,加大处罚力度。
海事部门提醒,广大船员要提高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意识,认真研究渔船的作业和航行规律,在设计航线时尽量避开传统渔场、渔船密集区等区域,适当远离岸边,合理使用推荐航线、严格遵守船舶定线制等,减少与渔船会遇的机会。商船在避让渔船时,既要严格按照避碰规则,又要考虑到渔船的特性,避让的幅度要大,距离要足够宽裕,避免穿越两渔船中间。避让行动一定要及早进行。避让后要核查避让效果,有效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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