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3月7日晚10点左右,李沧交警接报警,反映兴国路与重庆中路路口有醉驾事故,执勤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勘查。
交警在现场发现黑色白色两辆车停放在路口,两车驾驶员因为刮断后视镜的事故争执不休,其中白车驾驶员李某伟浑身酒气。
经呼气测试,李某伟酒精含量为17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据了解,大约半小时前,黑车驾驶员李某明将车西向东停在兴国路香蜜湖小区对面泊位上,收拾物品正准备下车,李某伟驾驶的白车同向行驶过来,当时为躲避对向车辆,与李某明的黑车发生碰撞后并未停车,继续驶离。李某明看到后视镜被碰断后大为恼火,立即启动车辆追了上去,大约追了三四百米,最终将李某伟驾驶的白车拦下,而后俩人发生争吵,引发路人报警。李沧交警依法将李某伟带至医院采集血样,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2.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在这起刮擦事故中,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李某伟不仅要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
同时,他还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而且,李某伟于今年2月27日刚刚考取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这天,是他拿到驾驶证的第8天!
(城市信报记者 张盛倩 通讯员 刘波王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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