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王洪智报道
本报12月26日讯近日,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主办,市文明办、市妇联、市公安局承办的首届青岛市新时代“十佳人民警察”和“十佳警嫂”评选活动启动后,受到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12月26日上午9时,评选活动开始网络投票阶段,8小时后投票总数已超过26万。据了解,投票时间将持续到2019年1月1日。
在投票页面,市民网友不仅可以投上神圣的一票,还可以领略新时代人民警察在公安各个领域的风采,也可以了解警嫂们的幕后感人故事。通过生动的文字、图片和视频,可以全面认识全市人民警察和当代警嫂的崇高追求、优秀品格和动人风采。
据投票页面显示,截至26日下午5时,十佳人民警察、警嫂候选人共获得投票数已经超过26万。其中,十佳人民警察候选人中票数最高的超过7000,十佳警嫂候选人中票数最高的接近10000。
此次评选活动经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自下而上组织动员、申报推荐、公开公示、层层选拔,产生了30名首届青岛市新时代“十佳人民警察”候选人,20名“十佳警嫂”候选人。活动采取群众网络投票、评审委员会推荐和组织审定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评选出“十佳人民警察”“十佳警嫂”和“十佳人民警察”提名奖、“十佳警嫂”提名奖。
还等什么?欢迎扫二维码,投上您神圣的一票,为您心目中的“十佳人民警察、警嫂”打CALL!
■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1月1日22:00。
2.评选采用微信投票,投票人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评选页面。
3.投票范围为评选页面公布的人民警察候选人30名、警嫂20名。投票时勾选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框,然后点击投票按钮即可。
4.请对“十佳人民警察”候选人、“十佳警嫂”候选人分别投票,选中后需分别点击相应的“提交投票”按钮。“十佳人民警察”和“十佳警嫂”各选5~10人,少选或多选无效。
5.每一微信用户每天可为“十佳人民警察”“十佳警嫂”候选人投票一次。
6.投票坚持自愿原则,严格遵守投票秩序和相关规定。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选票一律作废,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相关候选人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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