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晓帆宋弢
创新普法手段
“原来渣土运输有这么明确的管理规定,每平方米100元的处罚,不能按照面积计算的,每处罚款5000元,违法成本确实很高。”“一般失信行为再往上就是严重失信了,联合惩戒的力度确实很大。”……
11月16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法长廊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前期下过责改文书,有过运输撒漏行为的运输单位和在城市管理领域有过一般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在执法人员带领下参观普法长廊。一张张印有法律条文的展板、循环播放的视频宣传片让参观者深受震撼。
据悉,今年10月,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运用“互联网+普法”技术手段创新法治宣传模式,在局机关大厅设立了普法宣传长廊,通过丰富多彩的普法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并通过舆论的作用来扩大宣传的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失信行为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更是违法行为,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失信无小事,惩戒不留情。各类企业都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仕君告诉记者,普法宣传长廊建立的初衷,就是让广大市民深刻意识到,随着现代化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失信者一旦失信违法将付出非常大的代价,会处处受排挤、寸步难行,会没有市场、无处藏身、无处可逃。
探索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倩说,现代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是信用经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社会成员信用记录缺失,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
张倩说,建设社会信用体系,首先需要抓紧建立一套覆盖全社会的信用系统。假如企业的每一次失信行为都会记录在案无所遁形,它自然会时时处处掂量掂量自己的行为,不敢轻易失信于人。这种“全覆盖”,必须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
青岛探索在城市管理领域引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今年,《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印发执行,将城市管理中多发、疑难、久拖不决、难以根治、市民关切的问题纳入社会信用共享体系,使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显著提高,城市环境品质全面提升。
实施意见将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划分为一般和严重两个等级。对于一般失信行为,由各区市城市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通过发函、约谈等方式予以提醒。当事人接到信用提醒后无故不纠正相关失信行为,或者无故不参加约谈、约谈事项不落实,经督促后仍不履行的,上升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予以联合惩戒。对于严重失信行为,26个部门和单位将开展联合惩戒,打出一套“组合拳”。
加强诚信道德建设
李沧区瑞金路两家汽车修理店存在占路经营问题。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向两家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各罚款500元,两家店在规定期限内均未缴纳罚款,且经约谈提醒仍未履行行政决定。按照实施意见,其违法行为已符合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对这两起案件进行复核督导过程中,当事人认识到失信惩戒严重性,主动缴纳罚款,并保证不再占用公共场地进行经营活动。
据悉,自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开展以来,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已逐步显现。在城乡违法建设、违规排水、随意倾倒垃圾、占路经营、“小广告”等城市重点领域,案件履行率、结案率显著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实践证明,在充分了解实施意见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后,原本那些不配合、不冷静、对抗的当事人,逐渐向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主动接受处罚转变,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执法效能。
“诚信建设仍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治。法律调整社会成员的外部关系,而道德则支配人们的内心生活和动机。”张倩建议,未来除了完善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加强诚信道德建设。
张倩说,只要全社会各方对此形成共识,并为此贡献各自的力量,就能够实现从传统农业社会到现代开放社会、信息社会的成功转型,重塑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风尚。
新闻推荐
□记者白晓通讯员宋巧圆报道本报青岛讯11月17日,青岛市首家金融类公益性消费教育基地——崂山区金融消费...
青岛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青岛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