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薄克国报道
本报青岛讯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自2018年至2020年,对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年度考核,推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办法》共12条,明确了考核的主体和对象、考核的内容和程序、考核分级和评价标准、考核结果的运用等事项。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青岛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实施,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
《办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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