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17年,市民李兵去世,留下一套房产,暂时由妻子王梅居住。李兵的后事办完后,家人对王梅居住在该房屋没有意见,但房子应该怎么继承引起儿女间的争执,儿子李强认为应该按父亲的遗嘱继承处理,女儿李红则认为应该按法定继承处理。
李强有一封父亲2014年写给他的信,其中有一段是“万一我不在人世,李家就交给你了,房产也过户给你,你老母亲身体欠安,你妹妹将来嫁人之前,她们想住你必须让她们住着,但房子还是你的”。还有李兵在日记中曾写过“以后我的一切,都要交给儿子继承”的话。
李强拿着父亲的书信和日记,以此向母亲和妹妹证明,自己是房子的唯一继承人,但王梅和李红不认可书信和日记的真实性。多次协商无果后,今年8月,李强将王梅和李红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分割李兵留下的该套房产。
说法
类似 “书信遗嘱”“便条遗嘱”“日记遗嘱”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遗嘱”要分情况区别对待。如李兵留下的这封“书信遗嘱”,上面没有本人签名,也没有注明准确的年月日,更没有经过公证,这不符合任何一种遗嘱的形式要件,因而是无效的。今年9月,几经协商调解,李强撤诉,三人私下达成协议,由李强向母亲和妹妹支付一定金钱,以取得该房屋全部的产权。
律师在此提醒老人,如果将自己的遗产继承问题写进书信或者日记,必须要在涉及遗嘱内容的每一页纸上都写上自己的亲笔签名和日期,否则不符合遗嘱要求。同时要明确写明自己的财产数量,如果是房产,要写明房产具体的地址、房号。日记内容要明确遗产由谁继承,还需要写明由哪些继承人继承多少份额或者比例。建议,如果需要订立遗嘱,最好还是单独书写,不要随意写在书信或者日记里等待亲人发现,只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才合法有效。立遗嘱前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尽量选择公证遗嘱的形式,或聘请专业人士见证遗嘱订立,以避免日后家人之间发生纷争。
家有难事找青华
王青华,山东睿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维情婚姻咨询中心主任,对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案件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操作技巧;其律师团队专业代理民商事和刑事案件。
山东睿泽律师事务所
青岛维情婚姻咨询中心
8111885818653271262
青岛市山东路42号银禧苑B座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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