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社区居民:
“农历十月一”来临,这既是我们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也是我们继续落实无火祭祀工作要求的重要时点。今年清明期间,街道及社区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全街道开展无火祭祀工作,社区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不携火进山、不焚香烧纸,不销售购买违规祭祀用品”。清明期间无火祭祀情况平稳良好,感谢社区居民为无火祭祀工作做出的积极努力。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加强护林防火既关系到生态环境保护,也关系到崂山区经济的发展,更关系到子孙后代的生存问题。自觉履行好无火祭祀的承诺,是每一名社区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崂山区文明殡葬工作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在传统节日(农历十月一、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不到坟头、道路两侧、焚烧点、怀念堂等场所烧香、烧纸、燃放鞭炮”;“不销售、不购买违规祭祀物品,不携带烧纸、香、蜡烛、鞭炮等祭祀违规用品祭拜逝者”。全面落实无火祭祀工作要求,不是“一阵风”应付了事,是自2018年2月17日开始,必须长期坚持落实的原则性要求,今后任何时候也不再允许烧纸烧香、燃放鞭炮也不允许购买、销售违规祭祀用品。
下一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持续对无火祭祀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顶风违规和拒不履行无火祭祀承诺的相关行为,严格依据《崂山区文明殡葬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人员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中韩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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