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查生产经营记录、查原料采购、查加工过程、查产品检验、查标签标识、查贮存运输、查停产企业。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从今天起至明年2月4日,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包括食品进出口企业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在前期风险集中排查治理和专项检查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全市食品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督促企业全面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
生产经营环节逐个检查
“检查的内容共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的记录、原料采购、加工过程、产品检验、标签标识、贮存运输、是否停产7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逐一检查落实,并形成检查报告。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介绍,其中原料采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过期回收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原料投入生产的情况。是否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制定原料入厂验收标准,是否按照原料入厂验收标准验收,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原料获证产品是否附有当批次的合格检验报告。
加工过程中,对照许可材料,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擅自改变获证生产条件;检查企业生产环境是否有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检查企业生产过程是否有效防止物理污染、化学污染和微生物污染,防止交叉污染;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进行生产的情况。必要时进行物料平衡检查。
是否停产方面,重点检查季节性和订单式生产企业,防止企业为规避检查和监督抽检而伪造停产假象问题,获证食品生产者因季节性或其他原因停产半年以上的,恢复生产时应当向负责实施日常监管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一次日常监督检查。
涉及犯罪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介绍,本次整治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对生产设备已拆除等不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及时注销相关许可。
整治行动中,市食安办负责本次整治的综合协调,督办调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非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整治;青岛海关负责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整治;市农委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和农户的监督管理;市公安局负责打击食品领域涉嫌犯罪行为;市商务局负责加强对内外贸食品经营企业的行业规范;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秩序整顿规范。
(记者 孙启孟 通讯员 翟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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