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处于2018年10月12日作出(2018)鲁青岛市北证复决字第3号复查处理决定,决定撤销(2017)青市北证民字第1564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特此公告。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公证处
2018年10月15日
新闻推荐
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以“标准化+”提升检委会议案质效
近年来,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以推进检委会标准化建设为核心,立足于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制度规范、强化信息化建设等,充分发挥“...
青岛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青岛这个家。
绿色生态廊道成打卡新地标起步区将黄河沿岸打造为河城一体的生态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