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市南区住房保障部门全面启动了2018年实物配租,对827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配租。此次配租涉及金华路、奋进路两大项目和5个零星项目,符合条件的市民须于10月15日至10月31日办理登记手续,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时间段进行。
只面向取得准予资格家庭
昨日,市北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等发布了市南区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公告,市南区2018年实物配租工作全面启动。
此次配租面向市南区已取得住房保障准予资格登记家庭配租,已经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围。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生活不能自理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记者采访时获悉,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届时青岛市物价局制定的标准为准。根据相关规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以街道为单位分时间段登记
此次配租将按照申请登记、信息核查、公示、计分排序、入围名单公示、轮候选房程序进行。申请家庭可持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和加分材料于10月15日至10月31日到市南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市南区掖县路1号)办理登记手续。为方便申请人登记,保障现场登记秩序,本次登记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时间段进行。申请登记顺序与选房顺序无关,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入围名单将于12月5日公布
市南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对登记家庭信息进行核查、公示。公示完成后,市南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计分排序工作,根据《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青土资房规〔2017〕1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 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住建字〔2017〕11号)规定,按照困难优先原则,对登记家庭进行计分排序,根据计分排序结果确定入围及候补家庭名单。本次配租计分排序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结果将于2018年12月5日在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市南区政务网、《青岛日报》、市南区各街道办事处等对外公布。市南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入围家庭办理选房及合同签订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进入正式及候补入围名单,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记者 吴帅
827套实物配租房源
分时间段登记安排
八大峡街道办事处珠海路街道办事处10月15日、10月16日、10月17日云南路街道办事处湛山街道办事处10月18日、10月19日、10月22日中山路街道办事处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10月23日、10月24日、10月25日金门路街道办事处江苏路街道办事处10月26日、10月29日八大关街道办事处八大湖街道办事处10月30日、10月31日
具体登记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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