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王媛通讯员项虎报道
本报9月3日讯9月起,青岛海关启动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首次以进出口企业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进出口企业无需缴纳高额现金保证金或申请银行保函,凭借一张“保险单”即可享受进口货物先通关、后缴税,标志着青岛海关创新税款担保方式又有了新突破。
记者从青岛海关了解到,8月31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分别向青岛海关提交了3份“关税保证保险单”,标志着关税保证保险试点改革的开始。此次改革,首次以进出口企业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进出口企业无需缴纳高额现金保证金或申请银行保函,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凭借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就可办理海关税收担保手续,实现货物正常通关。该模式下如遇企业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情形,海关将向保险公司索赔,税收安全具备充分保障。
相较于传统的现金保证金和银行保函两种形式,关税保证保险改革既不占压企业资金,也不占用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大大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为中小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新的探索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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