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马正拓通讯员徐英报道
本报8月28日讯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然而8月26日上午,在高新区一辆温馨巴士773路公交车上,一名带着孩子的女乘客,就携带一桶4升的酒精上了车。幸好公交司机及时发现,女乘客在警方赶到前自行下车离开。
车载监控显示,26日上午11时许,驾驶员孙书好驾驶一辆773路公交车,由新韵路发往青岛北站西广场。公交车行至公园美地东站时,一名30多岁的女乘客一手拉着孩子,一手提着一桶液体上了车。孙书好警觉地发现女乘客携带的竟是酒精。孙书好立刻劝说女乘客,不要携带酒精上车,否则只能请其下车。不料女乘客情绪激动,声称不会有危险,要强行乘车。孙书好劝说无果只能先暂停运营,并报警处理。
据孙书好回忆,女乘客携带酒精乘车的行为,也引发车内其他乘客的强烈不满,大家也纷纷劝说,劝其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女乘客一开始对大家的劝说并不理会,但最终迫于压力,在警车即将到来之前,自行走下了公交车,公交车恢复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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