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王鑫鑫
急性心梗的黄金抢救时间为120分钟,然而,作为一名跟心梗患者及其家属打了数十年交道的医生,青岛阜外医院副院长路长鸿感到无比气愤与心痛的是,有多少心梗患者不是因为送医晚,而是因为患者家属的纠结要不要手术签字而白白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间。不光在胸痛急救方面是这样,其他如脑梗、血栓堵塞、宫外孕、大出血、呼吸衰竭等一系列的突发急症中,也有不少无知却自以为是的家属自作主张。路长鸿及其他众多急救医生共同呼吁大家,急救就是与时间赛跑,家属们关键时刻一定要听从专业医生的建议,配合医生,千万不要用付出患者生命的代价为自己的犹豫和过于谨慎买单。
个案:
老人摔倒心跳骤停
医生未等家属签字手术:我担责
今年1月初,南京的一位老人在雪地摔倒导致心跳呼吸骤停,在没有任何亲属在身边的情况下,他幸运地遇见了一位“愿意担责”、“敢于担责”的医生,为他展开了一台没有家属签字的手术,将老人从死神手里抢救了回来。患者家属赶到医院后,连连感叹父亲的幸运和医生的敬业,“特别感激医生的敬业,如果等我们来了,老爷子肯定没有了,特别感谢鼓楼医院的医生”。不过,这位“违规”操作的医生也解释,手术前,他在电话中问患者的老伴,愿不愿意给老人做急救手术,老太太说“尽管救”。他表示,在救人和担责面前,自己永远会选择救人,但前提是家属的信任:“这个是违背医疗常规的,正常的一定要家属签字或者本人签字,所有的签字都是术后补的。当时的是我签的,如果我不签这个字,不让他做这个手术,可能病人就没了。我跟心脏科医生打了个招呼,所有的责任我来承担,救一条命总比害怕担责任强。”这个事例中家属的信任和医生的善良敬业,反映了医患关系暖心的一面。
普遍:
签字时家属纠结不已
大大浪费了医生抢救病人的时间
上述案例中,医生在征求患者老伴的意见时,得到的回答是“尽管救”。这充分体现了家属对医生的信任。然而,在许多情况下,医生得到的却并非如此痛快的回答。青岛阜外医院副院长路长鸿对此感触颇深。
据介绍,青岛阜外医院是山东半岛规模最大的心血管病专科特色医院,医院年门(急)诊量近40万人次,年心脏手术近3000例。其中,急诊经常接收胸痛患者,绝大部分是心肌梗死患者。
“每一个心梗患者的抢救都不是容易的事情,”路长鸿教授称,虽然我国治疗心梗的技术水平日益提升,但目前心梗患者的死亡率并无显著改善,许多患者还未接受抢救就在送往医院的路上离开了这个世界。我国每年新增心梗患者有200万例,死亡率在三成以上。这是因为心梗是一个时间依赖性疾病,过了4~6小时抢救黄金期,再高超的技术都束手无策。
“有些患者家属思想工作非常难做,顾虑太多,迟迟不肯手术签字,白白耽误了抢救时间,令人心痛。”路长鸿坦言,他经常遇到此类棘手的问题,甚至拿有些思想顽固的家属一点办法都没有。他举例,有的心梗患者送医比较及时,可在手术前签字时,家属听到需要安装心脏支架时就卡住了,在他们的观念里,能吃药的坚决不手术,手术有创伤,对身体不好,所以畏惧手术,危急关头还在求医生能否用药物治疗。有的心梗患者比较年轻,平时无异常,发病突然,家属不相信也不肯接受心梗这个检查结果,危急关头还在质疑结果的准确性,所以也迟迟不肯手术签字。有的家属想当然地以为心梗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就像感冒一样吃吃药打打针就能好,没必要动手术,动手术属于过度医疗。还有的家属内部出现了分歧,意见迟迟无法统一,在他们七嘴八舌议论时,患者的心肌细胞大量死去……
家属的想法五花八门,最终的结果都是导致患者的生命受到极大威胁。路长鸿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手术前一定要家属签字或者病人本人签字,不签字就做手术是违反医疗常规的,如果没有患者及其家属的信任为前提,违规操作会让医生冒极大风险。”所以,每当此时,医生会尽最大努力给家属做思想工作,幸运的是,医生把家属说通了,双方达成一致手术尽快开展,病人转危为安;不幸的是有些家属要么还在纠结,要么依旧固执己见,患者的生命悄然而逝。
医生:
自己拿不定主意
就听专业人士的意见
时间就是生命,用在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身上是最好的佐证。近日,东莞一家医院就遇到了这么一个病例。入院时,病人气喘吁吁、满头大汗、胸痛剧烈,说话明显用力,患者与家属均不肯签字手术。20分钟后,兰先生已没法说话,脸色发白,家人迟疑半会,最终签字手术。“如果手术签字再晚10分钟,恐怕就真来不及了。”医院心血管内科医生说,由于许多普通市民对急性心肌梗死这一疾病缺乏认识,再加上该病症通常在发病前无明显特征,每年他都会遇上十多个这样的病患。
其实,不光是心梗,诸如脑梗、血栓堵塞、宫外孕、大出血、呼吸衰竭等一系列的突发急症中,也有不少无知却自以为是的家属自作主张。
据新华网报道,2007年11月21日,男子肖志军因为拒绝签字同意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其怀孕的妻子李丽云最终因重症肺炎导致心肺衰竭而死,一尸两命。
明明早几分钟送来,患者就会有希望救过来;明明送过来就立刻手术,手术的效果就不会这么差;明明家属只要配合医生,就可以挽救一个生命……“作为医生,最做不到见死不救,最不希望不好的结果发生,但有时候也有深深的无力感。”为此,路长鸿强烈呼吁广大患者和家属,对待心梗,一定要抢时间,时间就是心肌,时间就是生命!如果自己拿不定主意,那就听从专业人士的意见。
患者:
心梗来得太突然难以接受
建议大家主动了解健康知识
面对如此凶险的病情,患者和家人并没有马上签字手术,他们是怎么想的呢?记者采访了几位市民。
“我们对这个病情不了解,这个病还是第一次听说。”一位心梗患者李先生告诉记者,不愿意做手术,他有自己的考虑,“第一个觉得有风险,第二个是经济问题,第三是心理也难以接受,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突然就要去做手术了。当医生跟我们解释,我们是坚决拒绝签字的。”他回忆,自己当时是坚决拒绝,太太则是处于恐慌之中,根本不知道如何决定,“她就一直看着我。”经历了“生死劫”之后,他百般滋味在心中,结合自己的经历,很想给更多的市民敲响警钟,“大家平时要多去检查身体,看看是否有健康隐患,听从医嘱治疗。”他直言自己是个不听话的患者,今后他会改正,听从医生的治疗安排,身体好比啥都重要。他也建议大家,要多主动了解健康知识。
青岛西海岸新区一位赵先生的母亲因病入院,好不容易协调好了床位,术前签字时他却犹豫了。“我家兄弟姊妹众多,老母亲手术是大事,我们几个子女意见不一致,有的同意手术,有的不同意,我作为家里的老小,实在不敢做这个主。”
规定:
相关法规有解释
特殊情况下鼓励医生积极施救
家属不签字,医生到底能不能做手术?在医患关系复杂的今天,医生面对这个问题会犯难。不手术,不违法,却会违背自己的良心;做手术,有可能不违法,但是有可能会惹上官司。
2017年12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就对实践中患者生命垂危,近亲属不明,或者不能及时联系到近亲属、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或者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形,鼓励医生积极施救。
《解释》规定,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如果事后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当然,如果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怠于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造成损害的,如果患者请求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应予支持。这样不仅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也有利于保证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患者能得到及时救治,维护其生命、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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