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刘玉凡通讯员李国颂报道
本报7月22日讯7月22日早上6时许,青岛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铁山收费站外执勤时,发现一辆鲁B牌照的小轿车在过收费站时车速缓慢异常,当民警上前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脸色通红且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喝着。面对王某的异常举动,民警随即将其带到执法站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果然发现王某体内含有酒精成分,测试仪器显示为44mg/100ml,王某系酒后驾车。
经了解,王某于21日晚和朋友在啤酒城游玩时喝了四五瓶啤酒,回家已是半夜。由于第二天要到大舅哥家参加宴会,因此凌晨4点便被从床上喊醒,驾车前往菏泽,谁知,刚到高速口就被查获。得知事情的原委后,交警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杨明清)7月15日至20日,2018青岛·市南管乐艺术周在山东青岛八大关宾馆礼堂开幕。国内外知名管乐专家闪亮登场,一...
青岛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青岛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