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近日,工信部公示了2018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拟补助项目公示名单,记者从名单中看到,青岛有两家企业,共4件设备入选。分别为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的时速350公里8辆编组中国标准动车组、长株潭城际铁路CRH6F型动车组,以及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的40万吨矿砂船、TK11.3万吨油轮。
这是一种什么补助呢?两家企业又将获得怎样的补助?岛城企业怎样才能获得这些补助?记者了解到,所谓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是根据国家《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是指由保险公司针对重大技术装备特殊风险提供定制化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承保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装备制造企业投保,装备使用方受益,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保费适当补贴,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其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的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据介绍,首台(套)装备是指在用户首次使用的前三台(套)装备产品;首批次装备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的装备产品。
目前,国家重点支持列入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产品保险工作,《目录》由工信部制定,并根据重大技术装备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凡生产《目录》所列装备产品的制造企业均可自主投保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对于制造《目录》内装备,且投保“综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需为本通知第五条列明的装备)投保的企业,中央财政给予保费补贴。实际投保费率按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
此外,根据要求,申请保费补贴的企业应为从事《目录》所列装备产品的制造企业,并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具备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具有申请保费补贴的装备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申请保费补贴的装备产品应符合《目录》规定的有关要求等相关条件。
(记者 衣涛 见习记者 贾晶晶 吴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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