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6日讯(记者张晓鹏通讯员栾心龙)用喇叭开路是不少司机的坏习惯。日前,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除了三种情形,在青岛市区是禁止鸣笛的,违者罚款50元。请大家文明行车,做文明守法的青岛人。
15日8点左右的延安三路已是车水马龙,在海信立交桥处,偶尔会有个别心急的司机不停按喇叭,催促前方车辆。近年来,喇叭开路已经成为不少驾驶人下意识养成的习惯,会车的时候按几下,前面的车开得慢按几下,有行人过路按几下,甚至有的车主把喇叭当做手机,在小区楼下催促亲朋下楼,有的甚至已经严重影响到别人生活和出行,引起许多市民的反感。
交警部门提醒,市区内三种情况下可以鸣笛:一是前方有车辆倒车或者在斜坡上等候红绿灯时,前车手刹没拉牢,引发溜车,这时后车司机可以按喇叭提示前车;二是同一车道中,有车逆行驶来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给正当行驶的车辆造成危险,这种紧急情况下可以鸣笛;三是因地形原因,弯道角度较大,很难确认对面是否有车,为确保安全,可以酌情用远近光灯切换作为转弯时的示警,必要时短促鸣笛示意。
除上述情形之外,目前青岛市区禁止鸣笛,尤其是安装的汽笛不允许使用,无论是遇到路口拥堵、前车缓慢,还是前方斑马线或路口有行人、非机动车横过道路,都是禁止鸣笛的,特别是在医院、小区、学校、隧道禁止使用喇叭。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司机违法乱鸣喇叭,将被交警部门处以警告或者罚款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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