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 即墨新闻 胶州新闻 平度新闻 莱西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青岛市 > 青岛新闻 > 正文

为人民管好城市,让人民感到幸福 市北区镇江路街道办事处为您解读《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十个要知道

来源:半岛都市报 2018-03-31 11:15   https://www.yybnet.net/

半岛全媒体记者徐玮苓整理

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青岛市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颁布将影响和改变每位居民的生活,现将我们日常生活中常遇到的十种问题进行摘编。

1、市容和环境卫生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履行法定责任

条例规定:责任人应当保持责任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和引发病媒生物孳生的其他污染源,按照规定扫雪除冰。

未履行责任的个人,可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未履行责任的单位,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或者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理。

2、建筑物、道路、广场及其他场所、设施要求符合标准

条例规定:建筑物外安装窗栏、遮阳(雨)篷、空调室外机、排气扇、广告支架等设施,应当符合设置规范,并保持整洁、完好。

违反规定的,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公共场所晾晒有碍市容的物品被禁止

条例规定: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建筑物的未封闭阳台、窗外、门外、屋顶、平台不得放置、悬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禁止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晾晒有碍市容的物品。

违反规定的,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已经设置的,设置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保持干净、整洁,并在许可期限届满后自行折除;未取得许可手续或者许可期满后未自行拆除的,经市、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拆除。

4、经营活动要遵守法规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临街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违反规定的,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予以查封、扣押。

5、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将受处罚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两侧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堆放物品、搭建建(构)筑物。

违反规定的,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6、私设地锁将受处罚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地桩、地锁以及放置其他障碍物圈占道路、公共场地或者阻碍通行。

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或者放置其他障碍物圈占道路、阻碍通行的,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在道路以外的公共场地或者居民住宅区的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7、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散发广告、传单被禁止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构)筑物、设施、地面、树木上刻画、涂写,或者张挂、张贴广告、传单等。因举办会展、节庆、文化、体育、旅游、公益宣传等活动,确需在建(构)筑物、设施上临时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应当经区(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违反规定的,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禁止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散发广告、传单。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8、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应当符合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

条例规定: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应当经区(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招牌限于标明本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标识,不得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同一单位在同一街面仅限设置一块招牌。

违反规定的,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9、私搭禽畜笼舍被禁止

条例规定: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禁止在镇建成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的街巷、广场等公共场所敞放、散养家禽家畜。

饲养宠物、信鸽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禁止在住宅楼外立面、楼梯、楼顶、走廊等搭建鸽舍、犬舍等禽畜笼舍。

违反规定的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0、5种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被禁止

(一)随地吐痰,随处便溺;

(二)乱倒粪便、污水;

(三)乱弃瓜果皮核、纸屑、烟蒂、口香糖、物品包装等废弃物;

(四)在道路、广场以及居民区等露天场所焚烧废弃物等;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

违反前款前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欢迎市民对身边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83080153,85835672。(镇江路街道城管科、城管执法中队)

新闻推荐

专访崂特啤酒当家人邢慧—— “啤酒姑娘”:25年不寻常

崂特啤酒的掌舵人邢慧。文/图半岛全媒体记者马克在背靠崂山巨峰,面向大海,风景秀丽,水质优良的崂山沙子口烟云涧,有一座青岛唯一的民营啤酒厂——崂特啤酒厂。驱车行驶在去往崂山的路上,一定...

青岛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为人民管好城市,让人民感到幸福 市北区镇江路街道办事处为您解读《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十个要知道)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