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远海控,601919.SH,01919.HK)2017年前三季度业绩预盈公告发布,预期业绩向好。
10月10日晚间,中远海控公告称,预计2017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同比将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7亿元人民币。
可资对比的是,中远海控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约-92.2亿元人民币。
中远海控方面表示,2017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预盈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该期间集装箱航运市场回暖,公司持续深化改革,强化提质增效,协同效应继续显现,在内外部多重积极因素作用下,公司集装箱航运业务平均单箱收入及货运量均同比上升,经营效益同比大幅改善;
二是该期间港口业务稳步发展,公司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港口业务的投资布局,经营效益继续保持稳定。
三是期内公司完成认购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流通内资股股份及出售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取得一次性特殊项目税后利润, 使港口业务税后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中远海控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以下简称“中远海运”)下属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10月9日,中远海控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称,关于公司对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东方海外,00316.HK)的要约收购,收到了中远海运转来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出具的《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资厅规划[2017]603号)(以下称“复函”)。
根据复函,中远海控上述要约收购不属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禁止类范围,准予备案。
除上述国资委的备案外,上述要约收购尚需通过中国商务部及欧盟、美国的反垄断审查,并需取得国家发改委备案,以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等。中远海控公告称,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相关审批工作。
中远海控对东方海外的要约收购起始于今年7月9日。当天,中远海控联合东方海外、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港集团,600018.SH),在香港证券交易所联合公告称,将以每股78.67港元(折合人民币68.51元)的价格,向东方海外全体股东发出附先决条件的自愿性全面现金收购要约。假设要约获全数接纳且交易完成,中远海控将持有东方海外90.1%的股权,上港集团则持股9.9%。
公告显示,假设上述要约获全数接纳,则中远海控及上港集团应支付的现金总额约为492.31亿港元(约合人民币428.7亿元)。
若要约收购最终完成,中远海控下属中远海运集运与东方海外两家公司集装箱船队总运力合计将超过290万标准箱(含订单),经营船队超过400艘,在规模上或将跃升至全球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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