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千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谁愿生一肚子气?!游客的气,有不少是“吃”出来的。为尽可能减少餐饮消费纠纷,让大家在游玩行程中舒心顺气,崂山区旅发委、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发布《旅游餐饮消费提示》 ,就旅游之“吃”提示如下:
1、相信“一分钱一分货”,不要轻信“物美价廉”,不要轻信一些出租车司机、“导游”对餐饮场所的推荐,最好不让他人代替点菜,建议外地游客通过公信力较好的美食网站,事先对旅游餐饮场所作些比较和选择。
2、若点海参、鲍鱼、虾、蟹等,要注意因产地、大小、季节不同,及是否海捕、野生,价格相差较大。鸡是否是土(笨)鸡,净重还是毛重,建议问明白。
3、点菜时,注意看清楚菜品标价,建议问明白是按照“只”“个”还是“斤”“份”计价。
4、在食材称重时与商家确认无误,避免在菜品做好或用完餐后起争议纠纷。
5、注意是否有两种标价签或价目表,以防低价报价高价结算。
6、餐饮价格外的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是不能收取的。但餐巾纸、手帕是否收费,建议问清楚。
7、可否自带酒水、有无服务费等,建议问清楚。对于商家没有明码标价公示或明确告知的开瓶费、服务费等费用,可拒绝支付。
8、菜品、酒水单一定看仔细,认真核实确认,自己结账而不是委托导游或其他人。若有纠纷,注意留存提供相关证据。
9、维权投诉电话:物价12358、旅游12301、工商12315、公安110、崂山风景区96616、市长公开电话12345。
本组撰稿记者 孙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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