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青岛市近日印发《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为激发社会创新、促进大众创业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岛城民营经济实现税收606.19亿元,同比增长11.92%,占全市税收总额的比重为49.6%。青岛市今后将通过简化小微企业登记程序、给予创业补贴、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方式,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民营经济占税收“半壁江山”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税收606.19亿元,同比增长11.92%,占全市税收总额的比重为49.6%;实现民间投资2329.5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为65.2%;民营经济新吸纳就业28万人,占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口总量的比重达到75.3%。为优化营商环境,形成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局面,青岛市印发了《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通过政策措施激发社会创新、促进大众创业。鼓励企业实现梯次发展和集团化发展,支持企业发展、降低创业成本、支持民间投资、强化服务引导。
个体户办执照10分钟搞定
在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业门槛方面,将实行“非禁即入”和“先照后证”的原则优化流程、激发活力,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多证合一和全程电子化改革。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后,经营户持身份证即可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无需进行更多的程序,短则五六分钟,长则十分钟便可办完相关手续。预计今年10月将实现 “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强企业培训,组织建立新创企业法人代表培训班、创业经营班等培训,让企业在进入市场前,就有充足的自信进行后期企业发展。
提高奖励降低税率
同时,《意见》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小微企业给予1.2万元创业补贴及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从今年起,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从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畴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提高至10万元;首次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畴的规模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以及建筑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对首次入选“中国民营500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优惠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增值税税率也减值17%至6%。
(记者 赵健鹏 实习生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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