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参保人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前,应到参保区划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管理服务规范。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原则上可在就医地任何一所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异地转诊人员只能在选择的一家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青岛市参保人异地就医前需办理并激活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省结算平台改造完成后,参保人出院结算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异地住院医疗费不能实现联网结算的,仍按原规定和程序回青岛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适时将门诊大病纳入联网结算。
新闻推荐
半岛全媒体记者张欣健近日,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成功举办2017年第四场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在发布会上,青岛精锐阀门对新型气动控制阀门在工业中的应用等内容...
青岛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青岛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