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2日讯(记者朱薪雨通讯员王家俊)5月12日,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执行新的医疗救助制度以来,一季度全市共救助困难居民47056人,同比提高164%。同时,救助资金比去年同期提高38%。
家住市南区的低保户张先生患有肾癌,“我身患多种疾病,家人又有不同程度的残疾,每次住院都得四处借钱,最后个人还是要负担两三千块钱。而今年实行了新的医疗制度后,出院结算的时候,才拿了不到四百块。以后住院,再也不用借钱了。”记者了解到,新的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后,张先生最终的自负金额只占医疗总费用的3%。
今年1月1日,为进一步解决特困家庭医疗负担过重、“因病致贫”等困难群体未纳入救助范围等问题,实现“让每一位患病的市民不因经济困难而得不到适当的治疗,不因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目标,青岛出台了新的医疗救助制度,制度在覆盖面和救助力度方面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执行新的医疗救助制度一季度救助数字出炉:一季度,全市共救助困难居民47056人,“一站式”即时结算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资金4174万元,救助人数比去年同期提高164%,救助资金比去年同期提高38%。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中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的,在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和民政医疗救助之后,个人自负金额占医疗总费用降至约4.46%。
“新政实施以来,得益于政策知晓度的提升和覆盖面的扩大,救助人数比去年同期有明显提升。”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政在救助低保家庭成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中低收入家庭成员基础上,将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非本市户籍在青务工人员和在青就读的大学生纳入救助群体,实现了“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全覆盖。
在刚出院不久的90岁低保居民陶大娘看来,这个“政策真是太好了”。此前,陶大娘因为摔伤造成股骨颈断裂,治疗费、人工关节置换费等一大批费用让老人捉襟见肘。而让老人没想到的是,个人自负比例降低、材料费部分纳入救助、8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个人自负部分再按30%的比例给予救助等新政规定,让老人五万多元的住院费用,自己才拿了一千五百块钱。
“医疗救助将部分全额自费药品纳入救助范围,除营养滋补保健药品、器官移植器官源等少数费用未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纳入救助的全额自费药品占总范围的九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政策突破,切实解决了这些困难群体的“统筹外”个人负担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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