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青岛 今日即墨 今日胶州 今日平度 今日莱西
地方网 > 山东 > 青岛市 > 今日莱西 > 正文

恶意索赔上公堂,法官亮“红灯” 法官提醒:法律不是牟利工具,“职业索赔”诉求难获支持

来源:青岛晚报 2020-08-12 06:23   https://www.yybnet.net/

男子5天内连续4次购买58包海参,随后起诉卖家销售“三无”产品,要求退还十倍赔偿金共计129600元。近日记者从莱西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原告的诉求,为“职业索赔”的行为亮起了“红灯”。

五天购买58包“三无”海参

2018年4月19日到23日之间,莱西人高某在一家超市购买了58包海参,包装上未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五天后,高某到法院起诉,以涉案食品存在安全隐患、违反食品安全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要求超市退还十倍赔偿金。

庭审中,高某称购买的涉案海参用于赠送好友及自己食用,购买时并没有详细阅读商品包装,最后一次购买才发现包装上未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高某承认,食用或送人后并未发现不良后果,也没有去超市退换。

一审二审均驳回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海参未标注任何信息就进行销售,违反法律规范的食品安全标准,可以作出相应行政处罚,若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以及最多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法律规定,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除外。这一规定表明,并非所有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都适用“退一罚十”的赔偿标准。高某未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超市存在“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且自认食用过程中并未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高某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刘卓毅通讯员刘明晶谭美娜

新闻推荐

四个问题解读数字化“变脸”

大龅牙、小下巴、歪脸……也许你正为这些“面子问题”而烦恼,希望利用假期完成美丽“变脸”。记者在走访各大医院急诊室还...

莱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莱西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恶意索赔上公堂,法官亮“红灯” 法官提醒:法律不是牟利工具,“职业索赔”诉求难获支持)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