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半岛记者王洪智通讯员宋学友孙建光报道
本报4月2日讯莱西一六旬老太看到路边栽种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流苏树苗,竟然偷偷拉回家欲当柴火烧,结果刚回家不久便被民警找上门,这下给自己换来了行政拘留。
3月31日16时50分许,莱西市公安局马连庄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马连庄镇唐家庄村与杜家村之间路边的多株流苏树苗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并找失主,经详细了解得知,失主于2018年3月在这一路段的马路两边种植了一批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流苏树苗,现已有2米高、拇指粗细。3月30日下午,他用挖掘机将这些树苗挖起欲移种到别处,结果第二天下午发现这些已经将树根挖起但还没来得及收拾的树苗丢了一部分。
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根据现场情况,民警分析树苗丢失较多,嫌疑人应该是开车或骑车将树苗运走,于是便及时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后经排查却发现在相应时间段内没有可疑车辆和人员经过。按照这一情形,民警判断嫌疑人应该就在周边村庄居住,树苗也没有被运往外地。随后,民警又把目标转移到附近的村庄,一边沿路找寻,一边调查走访周围群众。结果很快在一村庄西侧的草场处发现了一批树苗,后经受害人辨认这些树苗正是被盗的树苗。
当民警找到草场的主人王某某(女,62岁)后,她对自己盗窃他人树苗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她交代,3月31日下午,她在骑电动三轮车外出时,发现案发路段有很多不知名的树苗已经被挖掘机挖起,收拾起来很容易,遂决定收拾一些回家当柴火,结果刚刚回到家不久便被民警找上了门。后经现场清点,王某某拉回的流苏树苗共78棵,因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王某某被莱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醒:市民如果想栽种花草树木,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切不可为省钱而偷盗他人之物;市民已经栽种上的苗木一定要做好涂漆标记、值守看护等工作,避免苗木被人盗挖,一旦发现苗木被盗,要第一时间报警,以便公安机关迅速侦查破案。同时,偷盗苗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要以为花草树木价值不大,选择恶小而为之,一旦触犯法律,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得不偿失。
嫌疑人王某某在指认偷走的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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