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青岛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从严惩处、精准打击、依法办案、协调配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入法治轨道,着重依法严惩五类犯罪,即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犯罪、“恶势力”犯罪、“软暴力”犯罪、非法放贷讨债的犯罪活动以及“保护伞”相关犯罪,并且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已经侦查、起诉、审判了多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保持了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扫黑除恶严惩五类犯罪
目前,青岛市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12个,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移交、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会商等11项制度机制,初步形成了组织有力、衔接顺畅、运行高效、规范有序的专项斗争工作格局,为全市依法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实保障。
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犯罪,进一步强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详细规定了限制减刑、累犯、剥夺政治权利、不得假释等依法从严处罚的九种情形;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明确规定了“恶势力”犯罪的认定,特征及处理原则;依法严惩“软暴力”犯罪,详细规定了“软暴力”犯罪主要涉及的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和非法拘禁四种罪名及处罚原则;依法严惩非法放贷讨债的犯罪活动,对采用逃债公司、“地下执法队”等各种形式有组织地进行上述活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认定标准的,按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依法严惩“保护伞”相关犯罪,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农村两委提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行为,要求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坚决严惩。
建立统一线索摸排台账
青岛市坚持把线索排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工作,线索渠道畅不畅通、线索材料全不全面、线索办理程序规不规范,直接影响着线索能否一查到底、查有成效,甚至影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否持续深入。
按照中央、省关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移交等方面的要求,青岛市结合实际研究出台《青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办理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群众举报、深挖坦检、部门摸排、媒介舆情、上级领导交办和其他等6种获取线索来源的渠道,并分别落实核查办理责任单位,对线索移交、线索交办、案件办理、核查主体、办理程序、反馈时限、责任督导等作出详细规定。
建立全市统一的线索摸排台账,实施电子化管理。在线索移交上,突出全面、准确、及时、规范,实行统一编号、挂牌销号;线索办理实行按时反馈,规定明确的办理期限,对特殊情况下延长办理期限的情况予以严格规范。建立并细化涉黑涉恶线索核查责任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线索问题双向快速移交反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联合侦查办案机制,一系列工作举措都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执行性。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实行提前介入、联合侦查、同步部署。
案例一
霸占市场无恶不作
自2001年起,赵某、于某某等人在西海岸新区武夷山市场通过经营 “洗头房”的方式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至2007年底逐步发展成了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转租“洗头房”获取差价、强迫“卖淫业”店主交纳保护费、从卖淫活动中营利抽头等手段实现对该市场 “卖淫业”的非法控制,明目张胆地大肆进行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同时,该组织对不服从其管理或不向其交纳保护费的“卖淫业”店主动辄打砸店铺;对市场上经营其他买卖的商铺或无辜群众寻衅滋事、无事生非。通过砸店、辱骂等恐吓手段,形成独霸一方的非法控制力。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先后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致轻伤3人,非法获利近千万元。
今年3月,黄岛法院依法判决赵某、于某某等1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目前,该案正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程序中。
该案是全国打黑办移交、山东省2016年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也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青岛市宣判的第一起涉黑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打击了黑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响了青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起好步、开好局创造了良好基础。
案例二
涉黑组织非法放贷讨债
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付某某先后成立汽车租赁公司、投资公司等,为从事放贷、汽车租赁等业务牟取暴利,并逐渐形成包括十几名成员的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采取转单平账、虚增债务、肆意制造违约、互为担保等借款方式,借款逾期不还后,通过对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砸毁住处大门、窗玻璃,墙上喷字、喇叭广播、送花圈等手段进行滋扰,逼迫对方还钱,实施了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制猥亵等一系列犯罪活动。
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在青岛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直接组织指挥下,专案组对付某某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展开集中收网抓捕。目前,该组织19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到案。
案例三
把持基层政权涉黑犯罪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青岛市相关部门迅速行动,一举打掉了以莱西市望城街道田格庄村原支部书记、村主任李某某等人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经查,2012年起,李某某与其母亲王某某、司机赵某等人陆续纠集几十名无业青年、刑满释放人员,以集体发放工资、村义务工报筹等方式资助拉拢团伙成员,先后实施了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
专案组于今年4月至7月,先后将该组织2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已逮捕21人、取保候审7人、刑拘1人。冻结、扣押涉案资金330余万元,查封商铺、车辆及其他涉案物资,总价值约1000余万元。
该案是青岛市今年来成功侦破的第一起把持基层政权的涉黑犯罪案件。
案例四
暴力插手经济纠纷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有多次犯罪前科,曾因敲诈勒索、盗窃等犯罪活动先后两次被定罪判刑。刑满释放后,李某某继续纠集刑释解教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相对固定的犯罪团伙,利用网络软件对成员进行管理和控制,从事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在青岛市部分夜市收取保护费,并利用暴力手段插手企业间经济纠纷。
该犯罪组织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10余项罪名。目前,青岛市公安机关专案组已将该团伙中包括李某某等主要犯罪成员在内的共计4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该案是青岛市侦办的一起采取暴力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延伸
吁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
青岛市扫黑办近日发布举报方式,吁请广大市民踊跃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提供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市扫黑办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重大涉黑犯罪线索经查实的,给予物质奖励。
举报邮箱:qddhjb@163.com
举报电话:0532—66572095(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福州北路128号青岛市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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