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肖玲玲报道
本报11月3日讯根据青岛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从2019年11月1日开始,岛城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到80%。
按青岛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七区1910元/月,三市1730元/月)调整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西海岸新区、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337元调整为1528元,增加191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由原来每人每月1211元调整为1384元,增加173元。据悉,这是青岛市连续13年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此次调整将惠及3.9万名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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