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孙桂东报道
本报8月1日讯7月29日,申请执行人殷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市南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干警任永顺在办案过程中对自己的帮助。
申请执行人殷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6年市南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支付殷某摊位营业额及保证金共计116973.6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始终未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前期,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足额财产,执行干警任永顺等人第一时间前往某银行即墨支行实施线下划扣,但银行告知该笔存款属于轮候查封,不能实施划扣,便先行冻结了该笔存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
申请执行人殷某因家属身患癌症急需该笔案款用于治疗,希望与被执行人李某达成和解,李某得知申请人家庭情况后便将和解金额压低至6万元,殷某迫不得已情况下同意与李某以8万元和解结案,但李某以去银行取钱为由离开法院却一直迟迟未归,任永顺多次与之联系,电话始终关机。任永顺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该笔存款查封已经到期且首封已经解封,立即按照法定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按照判决书确定的116973.6元进行全额划扣,并第一时间发放给申请人,解了申请人缺钱治病的燃眉之急,该案也顺利结案。
新闻推荐
下大气力提升贫困家庭家居环境和精神面貌 即墨千余贫困户争创“三净三美”
□本报记者张晓帆本报通讯员刘耀泽实习生刘凌青“在老房子里住了20年了,家里一直是烘黑烘黑的,政府帮忙...
即墨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