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6日讯(记者尹彦鑫通讯员华祥)因车辆没有保险、逾期未审验且无证驾驶,尹某某肇事后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便驾车逃逸。日前,即墨交警大队肇事处理科民警已将其抓捕归案,因涉嫌肇事逃逸、无证驾驶被即墨警方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4月23日17时20分许,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即墨市孔雀河四路李家营村村南路段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肇事车现场逃逸。即墨交警大队肇事处理科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对现场经过仔细勘查后,交警又走访周边群众,有目击者称逃逸车辆是一辆灰色长安面包车,只记得车牌号前几位是鲁BR01。得到这个线索,办案民警立即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监控进行排查,结合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很快就锁定了逃逸的车辆为悬挂鲁BR01××号的灰色长安面包车。
经查询鲁BR01××号灰色面包车登记车主为尹某某(男,31岁,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迟营乡前尹庄)人,办案民警立即电话与其联系,但是电话一直关机。民警分析尹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围绕其展开工作。经摸排,获取了尹某某以前工作的几个地方,但均未发现其踪迹,此人就像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
案件侦破期间,因受害人是个年龄尚小的女孩,在事故中造成骨折,家属情绪十分激动,央求民警赶快破案。即墨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电话了解案件侦破情况,并靠案指导案件侦破方向。办案民警通过梳理尹某某的通信信息获取线索,6月27日,即墨交警在华山一路周围发现鲁BR01××号嫌疑车辆,通过秘密摸排民警最终在华山一路一工厂内将嫌疑人尹某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尹某某对2016年4月23日17时20分许,驾驶鲁BR01××号灰色长安面包车沿即墨市孔雀河四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李家营村村南路段处将前方一行人撞倒在地后,因车辆没有保险、逾期未审验且还是无证驾驶,害怕承担法律责任驾车现场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过民警两个多月的艰辛侦查,案件终于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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