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晓帆
通讯员孙俊杰郭钊敏报道
本报青岛讯7月21日,根据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对青岛各区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数据,青岛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对各区市2015年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进行了核算,向各区市共发放1059.5万元生态补偿金。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获得市财政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87.5万元、124.5万元、129.5万元、153.5万元、109.5万元、107万元、47万元、122.5万元、75.5万元、1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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