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胶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胶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青岛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胶州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军、王传红、吕伟清、任吉梅、刘晓燕、孙吉祥、李军、宋金来、赵玉涛、赵书诚、侯朝旭、贾全国、蔡晓丹为胶州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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