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半岛记者张盛倩通讯员杨佰超报道
本报11月8日讯为了还信用卡,潍坊市潍城区的李某某(男,36岁)铤而走险,骑摩托车往返500余里,戴着头盔、口罩,从潍坊窜至胶州尾随妇女抢劫(夺)金项链三条,价值3万余元。案发后,胶州市公安局北关派出所会同刑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在潍坊市潍城区将涉嫌抢劫、抢夺的嫌疑人李某某抓获。目前,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
11月1日14时许,北关派出所接到张女士和孙女士的报警:她们在辖区金湾花园小区楼道里被一名蒙面男子抢走金项链两条,价值2万余元。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我们刚抱着孩子上楼,就被一名蒙面男子在楼道内拦住,言语恐吓后,把我们脖子上的金项链抢走。蒙面男子三四十岁,身高一米八左右,戴着一个头盔和黑色口罩。”在案发现场,张女士和孙女士向民警讲述了案发经过。
案发后,胶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刑侦大队和北关派出所精干力量组成的专案组。民警经过串并案,发现在今年10月份胶州鲁德悦城小区内也发生一起抢夺金项链案件,作案嫌疑人和作案手法与本案相符,民警决定串并案侦查。
民警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发现一名戴着头盔和口罩、骑着二轮摩托车的男子在案发地周边多次出现过,相貌特征与受害人提供的情况相近。民警顺线跟踪,发现嫌疑人作案后经胶州市区驶向潍坊市。办案民警进一步扩大侦查范围,最终在潍坊市潍城区锁定了嫌疑人落脚点。11月6日上午,办案民警经过两天一夜的蹲点守候,在嫌疑人居住地将其抓获。
嫌疑人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2019年10月份以来,单独一人骑二轮摩托车窜至胶州抢劫、抢夺金项链三条的犯罪事实。
经进一步审查查明:嫌疑人李某某因为信用卡还不上,便萌生了作案念头。为了不被发现,李某某购置了头盔、口罩等作案工具,驾驶二轮摩托车到200多里外的胶州作案。到达胶州后,李某某便在贸易市场、大型超市门口处物色戴着金项链抱着孩子的妇女,在锁定“作案目标”后,李某某便一路跟踪至受害人上楼,并在楼道内实施抢劫、抢夺作案。每次作案后,李某某驾车200多里第一时间潜回潍坊。李某某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在被抓的时候还一脸茫然。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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