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只鹅和60多只鸡命丧犬口。本报表7月18日讯(记者刘震)7月17日,胶州市高家艾泊村一农村养殖场内窜进了两条狗,百余只家禽殒命。随后,被养殖场主人驱赶的两条狗逃进了公路局一下属单位的大院内,但对方称狗是流浪狗,并建议养殖户找法医鉴定后走法律程序。
“你们快回来看看吧,有两条狗跑到你家养殖场了,咬死了很多鸡和鹅!”7月17日上午10点多,胶州市高家艾泊村村民高女士接到了邻居的电话。高女士的丈夫代先生立即赶往自家的养殖场,发现一黑一黄两条狗正疯狂攻击院子里的鸡和鹅,两条狗东西围堵,把家禽们吓得来回乱跑。两人赶紧把狗赶走,发现两条狗进了一个牌子为“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胶州分局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的大院。
18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了“屠杀”现场,大量的死鸡死鹅被堆在一起,有的没了头,有的少了腿,有的内脏都露在了外面,场面十分惨烈。经过清点,共有上百只鹅和60多只鸡命丧犬口。“我们这一年白干了,老人孩子全指望这些鸡鹅卖点钱,这下全完了。”高女士几度哽咽。
据介绍,事发后,高女士和丈夫就报了警,民警到“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胶州分局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勘查,发现作案的一黑一黄两条狗仍然趴在大院的一个角落,但是工作人员否认狗是他们养的,说应该是流浪狗,民警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我亲眼看到狗跑到这个院儿里,警察也看见了,第二天我早晨来又看见了,他们却说狗不是他们养的,那为啥一直在他院里呢?”代先生说,相关单位的负责人拒绝和他们协商。
狗行凶后躲进了公路局下属单位大院,该单位称狗是流浪狗,养殖户的损失不应该由他们来承担。这种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呢?针对这一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青岛农业大学法学博士、副教授、山东润杰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宝金,在他看来,公路局的这个下属单位是有责任的。“狗是动产,其所有权的标志是占有或是管理,狗长期趴在这个院子里,就可以默认为是这个院子里养的。”贾宝金说,所以公路局的这个下属单位应该为狗的行为负责。
“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很难过,但狗确实不是我们养的。”7月18日下午,胶州市公路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称狗应该是流浪狗,在他们院子里趴着他们也管不着。该工作人员建议养殖户请法医对死亡的鸡、鹅进行解剖鉴定,并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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