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振 报道
3月1日起,东营市中心城区部分重点路段对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电动车实施限行管理。限行电动车是指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按照要求,在7:00至19:00之间,府前街(东二路至东四路)、胶州路(北一路至运河路)、沂州路(黄河路至运河路)、济南路(西二路至西四路)、西四路(北二路至黄河路)限制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
经过一个月的劝导,4月1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心城区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电动车限行的通告》,对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路段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辆进行专项整治。
4月1日正式进入整治阶段。整治中,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在限行路段和时段内驾驶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扣留。本次行动共出动警力15人,警车2台,拖车2台,暂扣未上牌电动三轮车5辆,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根据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对于国产新能源汽车,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进行标注。对于进口新能源汽车,国家质检总局将在《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上进行标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时,将严格查验确认车辆,核对主管部门标注信息,审核相关证明凭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
符合以上规定的,市民就可办理新能源号牌。需要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车将完全按照目前机动车的管理方式接受交管部门的管理。未取得驾驶证上路,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对新能源汽车驾驶人进行处罚。此外,新能源汽车上路过程中,也将接受现行对机动车的驾驶管理规定,严禁闯红灯、逆行等。否则将被路面执勤民警现场处罚或被电子监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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