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刘玉凡通讯员李钢报道
本报2月26日讯2月25日下午5时30分左右,胶州湾大队三中队民警接到黄岛东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名醉酒司机在收费口纠缠,不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驾驶员林某某坐在一辆白色面包车里,正在收费口对着工作人员喋喋不休。民警立刻上前将驾驶员控制,在打开车门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神情恍惚、语无伦次,称自己找不到手机了,无法缴费。
民警将驾驶员带至执法站内进行酒精呼吸检测,经测试,驾驶员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2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李某某将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处以罚金,拘役6个月以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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