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刘玉凡通讯员李钢报道
本报8月11日讯8月10日清晨5时30分许,胶州湾大队一中队民警巡逻至辖区环湾路滨海路桥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边,且车的前后车牌均用迷彩布进行遮挡。民警发现该车车窗大开,驾驶员与副驾驶位置两人正在呼呼大睡,同时车内能闻到明显的酒气,执勤民警将司机叫醒后讯问得知,司机曹某事发前一晚和朋友聚餐到第二天凌晨1时左右,本想趁着夜色开车回胶州,由于酒劲上头加上打盹犯困,就把车停在滨海路桥上休息。由于担心路人发现乱停车进行举报,所以将前后车牌进行了遮挡。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司机曹某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62毫克,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司机曹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其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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