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潘立超通讯员白树文报道
本报7月15日讯“现在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乙涉嫌包庇罪和被告人刘某甲涉嫌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证罪案。”近日,随着审判长洪亮威严的声音,旁听席上的申诉人王某感激地看着坐在身边的张律师。
2017年5月的一天,临沂人王某来到胶州市检察院申诉。早在2008年,王某的儿子来胶州打工,不幸在一起车祸中死亡。案发后,一个名叫刘某乙的人主动自首,后被胶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可是最近王某居然听说这个刘某乙其实是个顶包的,真凶根本就不是他。想起早逝的儿子,王某要给儿子一个交代,于是他来到了检察院申诉。胶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听取了他的陈述,考虑到王某家在外地,案件复杂,就从本院的律师人才库中选取了有办理刑事案件经验的张律师为他代理申诉。
案件立案后,胶州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办案组,张律师多次和办案组进行沟通,共同展开了复杂的调查取证工作。历时8个月,奔赴临沂、沂南、烟台、莱州等多地,行程上万公里。反复耐心地做证人工作,核对每一个证据,经过多方查证,案件终于获得重大突破,刘某乙果真不是肇事者。
原来,2008年1月,刘某甲驾车载着三名朋友从青岛返回莱州,将正在步行的王某儿子撞死后逃逸。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刘某甲指使同村刘某乙替他顶罪,并陪同着刘某乙一起到胶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就这样,刘某乙成为了交通肇事者,刘某甲又以刘某乙的名义赔偿了王某各项经济损失23万元。同时他还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20万余元,以弥补自己的“损失”,后来担心顶包的事情泄露,又在2011年把从保险公司要的钱退了回去。
最终胶州市检察院取得了扎实的证据,公安机关将真正的肇事者刘某甲和顶包者刘某乙从莱州抓获归案,并追诉漏罪,案件由胶州法院重新审理。
距离案件发生已10年,真正的肇事者和顶包者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据了解,青岛市两级检察院都建立了专门的律师人才库,通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检察机关的息诉率、满意率都有了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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