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尚德胶州”建设,塑造新型工商业户“诚信经营、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促进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我发现、我推荐最美胶州人”主题月活动安排,6月份,市文明办在全市开展“最美工商业户”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
2018年6月5日-6月20日。
二、评选范围
全市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2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三、评选标准
1.经营主体合法有效。证照真实、齐全、有效,亮照经营,并按照核准的名称字号、经营范围、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2.诚信文明经营。积极参加在全市开展的“诚实诚信我承诺 消费满意在胶州”创建活动。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的规定,使用物价部门规定的商品标价签,店内商品明码标价率100%,无价格欺诈行为。杜绝“三无”、过期、失效、变质、计量不合格、假冒伪劣、违禁等不合格商品上市、上柜销售,更不得以次充好、掺杂使假。
3.遵守经营秩序。店内购物环境干净整洁,店容店貌美观大方,安全警示明晰,商品陈列醒目,便于消费者选择。店外无乱搭乱建,无店外经营等经营行为。
4.提供优质服务。服务人员要衣着得体、语言礼貌、热情有度、举止文明,履行对消费者的服务承诺,无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消费者等行为,主动和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优化消费环境。
四、评选方式
1.单位推荐。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均可向市文明办推荐,市文明办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中心对所有推荐的“最美工商业户”进行事迹审查,择优确定为“最美工商业户”候选人。
2.严格审核。市文明办对推荐的“最美工商业户”候选人按照“最美胶州人”评选程序,在征求纪委、610、信访、公安、卫计、市场监管、国税、地税等部门单位意见无异议的基础上,确定为“最美工商业户”。
3.表彰奖励。评选出的“最美工商业户”将直接纳入“最美胶州人”典型库,并颁发证书。已获评过“最美胶州人”、胶州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重复参评。
联系人:黄琨,联系电话:82288806,邮箱:wenmingjiaozhou@163.com
胶州市文明办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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