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蔡文龙 通讯员 谢兆忠
了解才有认可,理解才有信任。有了解和信任才有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荀子云:“公生明,偏生暗”,其理即在于此。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最高价值和最终目标,应当是通过司法公开和使社会公众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让公众了解真相并实现正义,形成“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的氛围和环境,确立法律和司法在社会中的绝对权威。
司法公开 打开的是民众的心扉
司法公开的主体是负责审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和法官,拉近看似冷冰冰的法律与民众的距离,让人们熟悉司法机关,了解进而理解法官,是司法公开的重要方面。市中院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加大普法宣传,让法律散发着浓浓的暖意,打开了民众与法律交流的心扉。
去年12月1日至4日,市中院举办了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系列主题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法官们来到胶州路市场,向市民发放有关法律资料,耐心为市民解答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官们还来到市中院帮扶村——— 利津县汀罗镇北马寺村进行了法律宣传。“农村的居民对法律知识了解少,不懂如何运用法律维权,我们就重点介绍了相关的普法知识。”现场法官介绍。
市中院在每季度至少确定一天作为“公众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媒体代表以及不同类型的社会群体等走进法院、走近法官。去年12月3日上午,70多名小记者及家长走进市中院,参观法庭,接受法制教育。近年来,市中院面向不同群体实现“走出去”与“请进来”双向互动交流,全面展现法院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让广大市民可以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更好地感知法治文明的不断提升。
为更好应对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力,市中院及时开通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等新媒体沟通平台,积极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成为法院门户网站的有效补充和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审判过程中老百姓能否进去旁听?”“案件审理进展到什么程度了?”……“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关注,经查询本院案件管理系统,该案件目前正在依法审理过程中……”在市中院的官方微博和微信上,每天都能看到网友类似这样的问询和工作人员的答复。
司法公开 捍卫的是法律的尊严
把审判工作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让更多民众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更好地捍卫法律的尊严。近年来,市中院把权力暴露在阳光下,让人民群众多途径地了解审判,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直观的感受审判过程。
去年9月14日,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省文物局原局长谢治秀受贿案。市委党校第56期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被告人的近亲属及社会群众等150余人旁听了庭审。在旁听席位可以看到,除了法官、公诉人、被告人面前的电子显示屏,审判区左右两侧也分别设置了2块电子显示屏,可以清晰地看到法庭播放的证据、起诉书等内容,保证了旁听人员能够跟上庭审节奏,深入了解案件庭审活动。伴随着公诉人洪亮有力的声音,旁听人员一边认真地听,一边抬头看着审判区墙上的电子大屏,这起数额巨大的正厅级干部受贿案逐渐被拨开云雾,一起起犯罪事实渐次呈现在世人面前。法庭上,检察机关针对指控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及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被告人谢治秀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谢治秀当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认罪悔罪。
而这只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大司法公开的一个缩影。据了解,市中院自建立庭审直播系统以来,对全市法院审理的案件即时直播庭审视频,让审判过程阳光化,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
司法公开 维系的是法律的公信
越是群众身边事,越能于细节处体现公平正义。市中院借助现代科技手段,一批简政便民措施相继出台,让广大群众办事更为舒心更加放心。
市中院加强硬件系统建设的同时,引进多种软件系统和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更好地服务司法,服务民生。譬如:建成司法公开系统,包括“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庭审直播平台”,实现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庭审活动、执行信息同步查询、全程公开。通过庭审视频直播平台,可以对全市两级法院的案件进行网上实时庭审视频直播,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阳光司法”、“透明审判”。据统计,全市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3681份,直播庭审307案,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96.2%。
去年全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5场次,发布法院工作动态、法治热点与司法政策信息8810余条,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司法公开彰显着司法魅力。守正笃实,久久为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司法改革的路上,一往无前,让越来越多的百姓感受到更多的公平正义,推动社会法治文明程度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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