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 即墨新闻 胶州新闻 平度新闻 莱西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青岛市 > 胶州新闻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

来源:金胶州 2014-07-03 08:32   https://www.yybnet.net/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许可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按规定进行了审查且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落实。

许可程序

1.受理;2.审核;3.现场踏勘;4.决定。

申请材料

1.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或备案通知书(备案工程);(原件1份)

4.建设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监理委托书;(原件1份)

5.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建设质量监督书;(原件1份)

7.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原件1份)

8.银行出具的对账单、存单或其他存款证明;(原件1份)

9.防雷装置图纸设计核准书;(原件1份)

10.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11.《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核通知书》或《易地建设费办理通知书》。(原件1份)

12.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限开发项目)

13.入胶施工企业的工商、税务登记证(外地入胶施工企业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14.解欠问题与施工许可工作联动单(行政东楼群三楼建管处,原件1份)

15.使用水泥审批书(工信局窗口,原件1份)

16.施工许可申请表(本窗口领取)

17.施工许可办理法人委托书(本窗口领取)

18.缴费证明(原件1份)

19.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原件1份)

20.供热计量专项费用交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说明:1、所有复印件,每页一律加盖建设单位的公章,并使用A4纸复印;2、在申请表中,领证人的联系电话要填写手机号,以便发信息来我处领证;3、为节约纸张,各种证件没有编号的封面不用复印。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

见一次性缴齐工程相关费用明细表

办理地点: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城乡建设局窗口

联系电话:82206358投诉电话:82206367

新闻推荐

《胶州市志》(1987~2013)业务培训班举行

...

胶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胶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